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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110治安报警求助服务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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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110治安报警求助服务工作流程

一、值班
  校园“110”治安报警求助服务值班室(后简称校园“110”)值班员由保卫处带班干部和值班员组成,负责巡逻、接警、出警、处警及值班登记。

校园“110”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值勤制度。值班员在值班期间,除巡逻、出警外,不得擅离值班室。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时,须有具备履行职责能力的相关人员顶替值班。值班员要认真、按时交接班。

二、巡逻
  校园“110”要保持在辖区内的巡逻频度,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并根据校园治安状况适时调整巡逻路线。巡逻过程中必须保持联络畅通,发现情况要立即向带班干部报告。接到出警指令,要立即赶往事发现场。

、接警
  值班员接警必须使用规范用语,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在接到报警求助时,要问明求助事项、事发地点、求助人姓名、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对治安报警求助,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并及时与相关联动部门联系,提供相应的服务。

四、出警
  接到报警求助,值班干部应根据求助内容,带领值班员携带相应的装备、器材出警,五分钟内赶到现场。如案情或事态较大,应及时请示,调集其他干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

五、处警
  值班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核实报警内容,并分别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对当场不能处理或不便处理的案件或问题,要稳住局势,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向上汇报,等待指示。对刑事案件,要尽可能保护好现场,扣留犯罪嫌疑人,查明证人,同时拨打社会“110”报案;对难以及时扑灭的火灾,要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并通知门卫引导消防车辆,同时尽力控制火情、疏散人员,抢救伤员和物品。出(处)警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登记
  接警、出警、处警情况要及时、认真、详细、规范记录,以备查考。


火警:119

报警求助:110

医疗救护:120

学院保卫处:0453—6470110

学院卫生所:0453—649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