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武装部工作职责

1、每年做好武装整组工作、验收民兵合格率和基干民兵集合点验率、到点率分别达到95%以上。
  2、制定民兵参训计划,组织完成民兵训练任务。
  3、完成兵役登记和征兵任务,向部队输送合格兵源。
  4、平时带领民兵担负战备训练和治安值勤任务;战时组织民兵参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
  5、抓好群众性国防教育和民兵政治教育制度落实,组织民兵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6、负责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计划、管理、协调;负责军事理论课教学计划的编制和教学,负责军训考勤、考核、军训成绩及档案的管理;负责编发军训简报,管理军训图书资料,负责巩固军训成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火警:119

报警求助:110

医疗救护:120

学院保卫处:0453—6470110

学院卫生所:0453—649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