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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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安全工作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日期:2022-05-02    作者:     来源:     点击: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安全工作应急处理预案

 

1 总则

1.1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处置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期间的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开事故的抢救、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和经济损失,为师生提供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机关对安全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安全工作应急处理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黑龙江省国防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新生全体参训人员。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成立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长:教学副院长 学生管理副院长 安全工作副院长

副组长:组宣部、党政办、教务处、学工处、武装保卫处、总务处、财务处一把手及7大系主任

 员:武装保卫处、学生工作部、总务处党政办、组宣部、教务处、七大系学生主任以及全体新生辅导员。

2.2应急组织职责

1)组长:负责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安全工作全面统筹。

2)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安全工作的决策、组织、协调、处理。

3)成员:协助处理相关突发事件,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4)学工:负责组织疏散学生安抚和善后工作。

5)武装保卫处:负责安全保卫、现场保护、事故调查。

6)总务处:负责军训教官和学生饮食安全和突发事件现场人员救助

7)党政办:负责相关部门人员调动,协调处置应急事件。

8)教务处:负责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9)组宣部:负责网络舆情预警,及时、有效地对外发布应急信息,传播正能量。

10财务处:负责应急物资、经费保障。

11各分院:负责学生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军训学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调查、摸清学生身体状况是否适合军训,对于身体条件不允许参加军训的学员按照相关文件履行相关手续,确定免训;备好学生防暑降温物品、药品;协助处理相关突发应急事件。  

3 预防与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应第一时间向军训应急领导小组进行汇报不得延报。如事件重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省教育厅,不得迟报

(2)准确:信息内容客观准确,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Ⅰ、Ⅱ级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报省教育厅等相关上级部门

(4)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及时向教育厅续报同时,应向当地公安等机关报告

(5)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人员伤亡等情况;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学院、当地政府关部门和教育已采取的措施;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2预防预警行动及应急准备措施

3.2.1在省教育厅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学院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为主,各部门协调配合。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把军训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3.2.2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加强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恶劣天气下的紧急集合、疏散等活动演练,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2.3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和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3.3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

严格按照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要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布工作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并统一发布。必要时,请省教育厅组织协调。

3.4预警分级标准标准和启动条件

3.4.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启动条件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发生后造成1人以上死亡,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学院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省教育厅立即启动专项预案,指导学院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告省教育厅

3.4.2重大事件(Ⅱ级)启动条件 

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造成3人以上重伤害的群体性事件,学院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上报牡丹江市政府相关部门由牡丹江市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学院开展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教育

3.4.3较大事件(Ⅲ级)启动条件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造成5人以上轻伤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由学院应急处置工作组统一领导、指挥开展处置工作。省教育厅随时掌握情况,必要时启动本预案。

3.5响应措施与终止程序

3.5.1响应措施

在组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军训期间的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1)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及时迅速地向省教育厅及牡丹江市政府相关部门汇报事故基本情况。

2)组织学院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校园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3)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有关人员迅速开展事故现场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秩序。

4)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6)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使之更符合实际情况。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调查活动。

8)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进行公布。

3.5.2终止程序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控制事件发展,使事件得以掌控,完成调查与评估及善后工作、确定无安全隐患后,可宣告终止程序。

4 应急处置

4.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超出事发学院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院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由学院军事技能训练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向省教育厅报告,请求指示,由相关部门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出现更多伤亡。学院立即启动本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并组成工作小组,迅速深入现场,靠前指挥,果断处置,防止出现聚集事件失控,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避免出现人员伤亡,持续将处置情况报省教育厅。同时省教育厅领导小组派出专人赴现场指导督促和调查。

4.2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由学院军事技能训练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向牡丹江市政府相关部门报告,牡丹江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深入学院采取措施,有效处置,化解矛盾,控制事态的扩大。启动本校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防止学生串联聚集和外出集会、游行同时加强网控监管,防止在校园网上出现煽动和蛊惑信息(系)党政领导、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安抚教育工作。

4.3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校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快速核查,及时掌握事件动态,有效化解矛盾,恢复正常秩序。必要时,启动预案并报告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应急工作组和牡丹江市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处理和调查。

5 后期处置

5.1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中受伤的人员。

5.2做好军训过程中突发事件调查报告和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5.3做好突发事件后的恢复重建工作及伤亡人员的社会救助工作。

5.4加强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建设与管理工作。

6 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彻底做好情报信息工作,获取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的重要信息,保证信息畅通。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应急队伍的人力主要是全院的相关部门及教职员工,必要时可以请警力帮助。武装保卫处配备相关应急装备,总务处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6.3技术保障:保障技防监控设施等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6.4医疗保障:形成牡丹江市各大医院、温春水泥厂医院、温春卫生院和学院卫生所联合共建,处置应急事件伤亡情况。

6.5治安管控保障:武装保卫处始终保障应急各阶段、各级场所的治安安全。

6.6奖励与责任:对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或个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 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习: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并根据学院情况择时进行演习。

7.2应急预案每3年更新一次,出现机构内人员变换、内容不合理、处置程序不得当等情况应及时更新。

7.3本预案由应急工作领导组编制并负责解释。

7.4本预案自对外宣布之日起生效。

8 附则

8.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8.2(Ⅰ级)指特别重大事件。

8.3(Ⅱ级)指重大事件。

8.4(Ⅲ级)指较大事件。

9 附录

9.1工作流程图

9.2组织管理体系图

9.3相关部门通讯录

9.4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

 

工作流程图

 

组织管理体系图

 

相关部门通讯录

 

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202252

火警:119

报警求助:110

医疗救护:120

学院保卫处:0453—6470110

学院卫生所:0453—649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