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警示
全体师生:
近日我院寝室楼出现丢东西现象!对此,为提高全院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个人贵重物品的保管,学院保卫处老师特制定本警示提醒全体师生。注意事项如下:
1、要保管好手机、电脑、钱物等贵重物品,上课、吃饭、上网、睡觉或洗澡时要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2、关好门窗,宿舍门一定要人走锁落,禁止串寝(切记:寝室钥匙不要乱借他人)。
3、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与师生有关的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类犯罪与人身伤害案件的发生。
4、提高警惕,发现有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寝室或在校园内推销商品,及时向学院保卫处报案。(报警电话:6470110)
5、对有违反学院规定的个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望全体师生认真对待、提高警惕!!!!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保卫处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