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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警示

发布日期:2007-10-29    作者:刘世勇     来源:刘世勇     点击:

防盗警示

全体师生:
  近日我院寝室楼出现丢东西现象!对此,为提高全院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个人贵重物品的保管,学院保卫处老师特制定本警示提醒全体师生。注意事项如下:
  1、要保管好手机、电脑、钱物等贵重物品,上课、吃饭、上网、睡觉或洗澡时要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2、关好门窗,宿舍门一定要人走锁落,禁止串寝(切记:寝室钥匙不要乱借他人)。
  3、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与师生有关的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类犯罪与人身伤害案件的发生。
  4、提高警惕,发现有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寝室或在校园内推销商品,及时向学院保卫处报案。(报警电话:6470110)
  5、对有违反学院规定的个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望全体师生认真对待、提高警惕!!!!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保卫处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火警:119

报警求助:110

医疗救护:120

学院保卫处:0453—6470110

学院卫生所:0453—649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