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示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十一假期即将来临,学院提醒同学们注意安全防范,遵守学院相关规定,保管好个人的贵重物品,以防丢失。针对以上情形特制定本警示,以告诫全体同学!
1.要提高警惕,保管好手机、电脑、钱物等贵重物品,假期期间请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寝室,睡觉或洗澡时要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对财、物保管不善者,自行承担责任。
2.宿舍门一定要人走锁落,关好窗户,禁止串寝(切记:寝室钥匙不要乱借他人)。
3.请师生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与师生有关的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类犯罪与人身伤害案件的发生。
4.假期期间出游旅行注意安全,在校同学注意防火防电,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全体同学要自觉遵守学院有关规定,严禁破坏公共财产。
对有违反学院规定的同学,给予严肃处理!
望广大同学认真对待、提高警惕!!!!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学工处 保卫处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