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 馨 提 示
全体师生:
为加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学工处、保卫处特制定本警示,希望能预防与师生有关的盗窃、抢劫、意外伤害等侵财类犯罪、人身伤害案件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1、要保管好手机、电脑、钱物等贵重物品,上课、吃饭、上网、睡觉或洗澡时要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2、关好门窗,宿舍门一定要人走锁落,禁止串寝(切记:寝室钥匙不要乱借他人)。
3、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与师生有关的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类犯罪与人身伤害案件的发生。
4、提高警惕,发现有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寝室或在校园内推销商品,及时向学院保卫处报案。(报警电话:6470110)
5、严禁在寝室、校内、特别是学院易燃易爆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
6、严禁在江边、人工湖及桥上嬉戏、玩耍、打闹;
7、天气渐冷,各班级上完晚自习后要关好窗户,避免冻坏取暖设施;
8、银行卡密码不要随便告诉他人,以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9、全体同学要自觉遵守学院有关规定,严禁破坏消防实施等公共财产。
对有违反学院规定的个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望全体师生认真对待、提高警惕!!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学工处 保卫处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