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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期前、学期中、学期末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度

发布日期:2022-08-28    作者:     来源:     点击: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学期前、学期中、学期末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度

 

为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学院党政一把手对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各二级部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负具体责任

2.每学、学期中、学期末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排查要结合时段特点,在普查基础上确定重点排查内容

3.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明确排查场所内容、标准、责任,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确保排查全面、细致、彻底、不留死角

4.对于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登记及时排除存在一般风险隐患,排查的重大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完成整改情况、完成时限内容,对完成风险隐患整改部门进行验收,实行销号管理。

5.不认真、不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和不落实风险隐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实行责任追究,进行问责

 

火警:119

报警求助:110

医疗救护: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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