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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三级值班”制度

发布日期:2019-03-07    作者:     来源:     点击: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三级值班”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三级值班”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学院安全工作,筑牢学院安全防线,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把学院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提高政治站位。将“三级值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维护安全、保障稳定大局的高度,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增强政治敏感,把防范防控工作提上位置、纳入日程,想到前面、做到实处,要坚决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落实领导责任,拧紧责任链条,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第二条 “三级值班”坚持全年无空岗,24小时值班的原则,实行学院领导总带班、中层干部总值班、基层岗位员工值班三级值班制度。

第三条 健全信息沟通机制。“三级值班”人员按照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保证信息沟通顺畅,值班期间全面负责学院各点位值班工作及校区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

第四条 工作时间及要求。坚持24小时值班,每日定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严格执行值班值宿规定,加强安全工作巡查,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整改。重要时点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全员在岗、全程在岗,做到24小时衔接无缝隙,监管无死角。为便于工作,要求夜间总值班人员为男性。

第五条 “三级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总带班人员职责为全面统筹值班期间工作,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部署,指导落实工作;

总值班人员职责为统管各岗位值班工作及校区安全,对发现一般事件直接处理,处理后上报总带班领导,对于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反馈,对于重大安全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做到“边核实边报告、边处置边报告”;

基层岗位员工职责为做好区域内值班工作,值班期间勤走勤看勤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总值班人员及本部门领导,在各级领导的一致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第六条 奖惩。对值班期间表现突出,有效解决突发事件的相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对玩忽职守,出现较大安全问题并没有妥善处理的人员给予相应处罚,情形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 “三级值班”工作由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直管并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第八条 本制度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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